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3.143.17.90       [回首頁]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第25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暨「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最後決選作業中 ;請點擊首頁【2024第25屆資訊】連結,參閱所有的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農改條例明初審 學者批閉門造車
2007-12-05

行政院推動田園豪宅的「農村改建條例」,(五)日將在立法院初審,但經濟和地政學者批評,該重大政策在形成過程中,學界完全被排除在外,只有短短二週就定案,內容有很多瑕疵,勉強上路恐成為「希望破滅」的「怨景」。

  「農村改建條例」共五章二十九條,主要為落實總統陳水扁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訪視高雄縣及五月十四日的宣示,整合現有的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鄉村居住品質提升計畫。

  重要內容可分為三大部分:一、 改善農村社區公共設施;二、 鄉村地區住宅之修繕及興建,對農村私有住宅之修繕最高補助六萬元,興建補助二○萬元;三、開發田園社區,計畫釋放一萬公頃農地,基地面積在二十五公頃以上,政府成立基金,中央政府出資一千億元,地方五百億元。立法院趕在本會期結束前討論,明天首度在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和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聯席會中審查。

  中華經濟研究院長蕭代基表示,修繕農舍可獲補償,那麼修繕都市住宅也應補償,但政府財力實在無力補償,也補償不完,最好應仿照廢棄物處理法,立法強制規定,住家門前環境要自己照顧,為每一住戶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責任範圍。

  蕭代基分析,由於地方政府有選擇開發標的之權力,被選擇開發的農地具有利益,引誘利益交換,將造成檯面下的遊說。正因為可開發的農地和被限制農地之間的利益不均,所以土地開發權利金應全農地共享,而非只有特定被開發者可以分到四○%。最好的方案應是發展「可交易的許可證」(TDR,Transferable Developement Right),例如,古蹟因為限制開發,可以出售「發展權」。

  此外,他說,蓋「田園豪宅」很像美國的都市擴散到郊區的低密度利用型態,富豪們晚上在郊區住得很舒服,但白天要開車到都市上班,造成空氣污染,和石油上很浪費,所以美國遲遲不肯簽京都議定書。而歐洲和日本就發展出適合人口密度高的都市型住宅,廣建大眾交通運輸系統。我們此時發展田園豪宅,實在和油價高漲,能源稀缺的事實相背離。

  政大地政系教授顏愛靜則表示,農民真正關注的是,農作物有沒有銷路、農業有沒有競爭力、怎麼做才能在溫飽外還有心滿意足的盈餘?所以政府要做的是強化農業經營基礎,使農村可兼顧環境維護並有利可圖。目前正在推行的獎勵集村興建農舍措施,雖然原本立意良好,卻因制度設計不良、執行不當,以致於淪為建商炒作的標的,殷鑑未遠,應該檢討改進,避免重蹈覆轍。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