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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保費要另繳 月勞保費將小漲 |
20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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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5日)在立法院審查,勞委會強調,因應勞保年金明年十月上路,就業保險費將和勞保費脫鉤,勞保費率維持六.五%,再加上○.五%的就業保險費。以投保金額三萬元的勞工來說,每月需多繳卅元,但可請領育嬰津貼長達六個月,每月一萬五千元。
國內從九十二年實施《就業保險法》,當時為免增加勞工負擔,擬定其中就業保險費率下限為一%,但開辦之初不外加,而是從勞保費率六.五%中移撥一%作為就業保險基金,以因應國人請領失業給付。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孟靄倫表示,就業保險屬短期保險,理應依照前一年請領金額,向勞工收取就業保險費;以去年來說,經過精算後只要○.四%就可以完全支應。但因當時立法通過下限移撥比例為一%,以致就業保險基金存餘至今高達九百多億元,連監察院都認為不合理而糾正。
因應勞保年金上路 與勞保脫鉤
她進一步解釋,勞保基金因為提撥一%到就業保險基金,僅剩下五.五%自用,但去年請領老年給付的比例達六.二%,顯示勞保基金已出現逆差。加上勞保年金制度明年十月即將上路,應盡速回歸法令規範的費率六.五%,才會在新修正就保法中,刪除就保費費率下限的第四十二條,將費率從一%下修為○.五%,並和勞保脫鉤。
依照新修正的《就業保險法》,明年十月若勞保年金上路,勞工必須另外繳納○.五%就業保險基金。孟靄倫說,一個每月投保金額三萬元的勞工,雇主需分攤七成,勞工自付二成,一成由政府支出,平均每月增加保費卅元。若《就業保險法》未過,勞保和就保也要脫鉤,屆時就業保險費率維持一%,勞工反而要繳納更多保費。
孟靄倫強調,依照新版《就業保險法》,勞工一旦休育嬰假,可請領六個月育嬰津貼。為照顧弱勢勞工,孟靄倫說,計算方式為勞工全體平均投保薪資的五成,也就是每月可領一萬五千元,最多可領九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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