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險自2002年納為政策保險後,投保率創新高。不過,立意良好的保險制度,在實務操作上出現漏洞,例如因地震引發火災導致房屋受損卻無法理賠,引發民眾不少抱怨。官員表示,政策性保險為基本型保險,民眾對保障有疑慮,不妨多附加「擴大型地震保險」。
根據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最新統計,住宅地震險投保率已達23.8%,比納為強制險前的5%水準,成長好幾倍;萬一有地震災害發生,將依受災程度分為甲、乙兩級,啟動不同程度、規格的理賠機制。
在投保率逐年增加情況下,地震保險基金日前邀請金管會、內政部等單位,參與「地震災害應變及地震保險理賠作業處理程序」研討會,模擬萬一發生類似921規模地震時,所有理賠程序應該如何分級且及時上線,給受災戶獲得最快的保險支援。
列席的保險公司指出,去年底發生的屏東恆春大地震,其中一戶受災戶,因地震引發的火災導致房屋受損,但由於地震險必須全損或不堪居住才能申請理賠,輕微的火災根本達不到全損程度。
令被保險人生氣的是,申請住宅火險理賠也遭拒,原來住宅火險竟把地震引發的火災排除在外,換言之,此受災戶無法申請火險與地震險的理賠,一年約3,000元的保費等於白繳。
保險局官員解釋,地震險還未成為政策性保險時,本來就將地震引發的火險排除在外,主要是再保公司認為,地震帶分布廣泛、屬於巨災之一,要求第一線的保險公司,將地震引發的火災排除在火險保單外,才願意承接再保。官員表示,政策性保險為基本型保險,民眾對保障有疑慮,不妨多附加「擴大型地震保險」。
產險公會表示,考慮在下次火險委員會時,將實務狀況提出來討論,也許會有具體的解決之道。
據統計,地震險每月平均的保費累計為2億元,累計五年的特別準備基金已達53億元,仍不足以支應百年回歸期的大地震,因此,要放寬地震險的理賠範圍,恐怕還得靠提高投保率、快速累計保費,才有可能達成。
不少聰明的消費者,選擇投保居家綜合險,保障內容除了火險、地震險外,還包括竊盜、第三人責任、颱風洪水險等,由於是套裝組合,一年保費約3,000元左右(依坪數計算),保障明顯變多,卻比投保陽春的住宅火險、地震險,貴了幾百元而已。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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