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3.144.4.4       [回首頁]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第25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暨「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最後決選作業中 ;請點擊首頁【2024第25屆資訊】連結,參閱所有的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節稅祕方 夫妻贈與 土增稅優惠多一次
2007-08-23

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的限制,有些人在年輕時不知一生只能用一次的規定,等到年紀大時,想要再用就不行了。其實可以透過夫妻贈與不課土增稅的規定,先轉給配偶之後再賣出去,就可以多用一次優惠稅率一○%。

  一位里長表示,他年輕時為了節省三萬元的土增稅,就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用掉,後來再買的房子,土地增值遠大於三萬元,但基於優惠稅率一生只能用一次的規定,就不能再申報,所以他很贊成放寬一生一次的政策。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表示,此種情形可以透過夫妻間的贈與不課土增稅,例如,丈夫已用過一生一次的額度,要賣房子之前先把房子轉給妻子,由妻子名義賣出,妻子可以享用一○%的優惠稅率。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但根據土地稅法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夫妻二人要合併計算未供出租、營業使用一年,才能適用。

  財政部官員表示,夫妻贈與不是免土增稅,而是「不課稅」,把前次移轉價值轉到下次出售時,列為出售起始價值,合併計算土增稅,唯稅率降為一○%後,確實有助節稅。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