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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優惠雙軌制 政院通過 |
20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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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0)日原則審查通過「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草案,除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可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10%的優惠稅率外;未來「一生一屋」持有或設籍一定期間以上、一定面積以下,也可享有土增稅10%的優惠稅率。
至於「一生一屋」持有、設籍的一定期間是多久,將由行政院長張俊雄核定。政府官員透露,財政部的腹案是五至十年間。
土地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是行政院鎖定在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推動的三項稅制改革方案,事涉敏感,即使行政院昨原則通過修正條文,政府官員強調,「高層沒點頭前,不算定案」。
由於「一生一屋」持有、設籍的一定期間是多久,各界仍有爭議,在法案審查時,財政部刻意留白,據透露,財政部已另案報請張俊雄核定。
未來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土增稅按10%稅率課稅的「一生一次」優惠不變;但新增「一生一屋」優惠,准許已使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者,只要維持名下只有一屋的狀態,每次換屋的土增稅負,均可終生重複按10%低稅率繳稅。
不過,避免富人規避稅負,「一生一屋」的土增稅優惠稅率是有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者,才可重複享有一生一屋的低稅率節稅利益;多屋族則遭排除。
同時,申請「一生一屋」者,土地面積不能超過都市三公畝(約90坪)、非都市七公畝(約210坪),且房屋必須持有或設籍一定期間。
值得注意的是,新制上路後,自用住宅「先賣後買」的民眾,除了「先賣」的房屋可申請「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買」的房子也可申請「一生一屋」優惠;但如果是「先買後賣」,由於名下會有兩間房子,就不適用「一生一屋」優惠。
由於土增稅是賣方的成本,房地產業者普遍認為,一生一屋土增稅優惠稅率對房市是長期利多。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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