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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局年底 再釋出北市16處土地
2007-08-22

國產局首度配合都市更新,在台北市政府核定二十九處中,國產局目前已核定及將核定的配合釋出的土地有十六處,其中八處超過三百坪,預計二個月後開始標售。

  國產局處理都市更新中國有非公用土地原則已出爐,共分為大、中、小宗三種情況,大宗指面積大於一千平方公尺(約三百坪),且國有土地比例占一半以上;中宗指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但國有土地比例不到一半,或者國有土地比例超過一半,但面積不到一千平方公尺;小宗是指二者都沒有達到標準。

  國產局北區辦事所對於都市更新案件,原則上,對大宗、中宗案件,或者小宗案件有二組以上的實施者競爭時,都採標售方式釋出,只有小宗案件,且實施者只有一組人,才用讓售方式,比較公開公平。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今年核定二十九處和國有土地相關的都市更新案,國產局近日核准九件,另有七件在承核中,若也核定下來,共十六件。另外,有三件涉及公設地問題,洽內政部中;七件研修請承租人限期申購或是簽切結書;還有二件在研辦中。

  這二十九件中如果全獲國產局核定,大約有二十處要標售,其中大宗案件(超過三百坪以上且國有地占一半以上)有八處,有多處在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國產局主任祕書陳文龍表示,國產局約二個月後就會標售都市更新的土地,價格照市價查估。

  為何一定要配合賣出國有土地?國產局主任祕書陳文龍表示,因為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有土地一定要參加都市更新,否則要權利變換,等蓋好房子時分回房子,為了避免將來房地產行情不穩定,還要出售房子頗麻煩,所以直接標售土地比較簡潔。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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