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1日)表示,2007年度的住宅補貼計畫,將辦理1萬2000戶的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期限一年。另外還包含三萬戶的購置住宅貸款,以及5,000戶的修繕住宅貸款,將自本月16日起至9月17日受理民眾申請,符合申請條件者,可直接向戶籍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是為了整合目前以職業、身分別來區分的各項住宅補貼措施,而改以國民的家庭所得及各種弱勢狀況作為住宅補貼的主要考量,因此自今年度起,原由各部會所辦理的各項住宅補貼,如勞工住宅貸款、原住民建購住宅貸款、公教貸款、修建農宅貸款等,均不再辦理,而改由內政部統一辦理各項住宅補貼。
營建署說明,即將開辦的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三種。其中對於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政府將提供租金補貼。
對於有購屋能力的無住宅家庭,則給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於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則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本項住宅補貼的資格審查上採用評點制,對於收入較低及具備弱勢條件者,像是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獨居或與配偶同住且無子女或有子女但為無撫養能力的老人、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家庭、因重大疾病致長期失業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於評點時都將給予較高的分數,另在貸款的部分,亦將提供較優惠的貸款利率。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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