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3.144.19.163       [回首頁]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第25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暨「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最後決選作業中 ;請點擊首頁【2024第25屆資訊】連結,參閱所有的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豪華樣品屋 要繳房屋稅
2007-08-03

豪宅熱賣,高檔樣品屋已被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釘上,成為房屋稅的稅源之一。

  近年來建商猛推售價上億元的豪宅,連接待中心及樣品屋也不惜斥鉅資打造,引發稅捐單位注意,最近頻頻要求建商必須依法繳納房屋稅。此舉引發建商抱怨,認為政府要錢要太凶了。

  部分建商反映,台灣建商蓋接待中心、樣品屋已有數十年的歷史,從來都沒有聽過要繳什麼房屋稅。財政部官員卻說,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都要繳納房屋稅,並沒有說樣品屋不用繳稅。

  財稅官員說,只要是利用柱子固定住的樣品屋,都要繳房屋稅。以往的樣品屋可能是搭蓋比較簡單,根本沒有用柱子固定住,因此不須繳稅;加上地方稅捐機關查核不見得周全,才會讓建商有樣品屋不用繳稅的錯誤印象。

  以豪宅密度最高的台北市為例,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已將樣品屋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先前就發函建管處,要求只要發放使用執照給建商,就必須將副本送到稅捐稽徵處,以確實掌握課稅對象,落實課稅公平原則。

  稅捐處官員說,樣品屋的課稅方式,主要是根據存續時間而定,使用愈久稅就繳得愈多。官員表示,稅捐機關會從樣品屋構造、用途別、總層數計算房屋評定現值,乘上營業用的房屋稅率3%,計算房屋稅稅額,再依使用時間課稅。

  財稅官員指出,有的樣品屋是像貨櫃屋的形式,由於不屬於建築物,因此不須繳納房屋稅;但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建築物,又有頂蓋、樑柱和牆壁,也申請了使用執照,就得繳稅。如果還有疑問,也可以請建管單位依照事實認定。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