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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宅土增稅優惠 擬採雙軌制 |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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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行政院指示放寬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財政部(30日)召開公聽會討論,財政部主張採「雙軌制」,「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優惠將並行,但後者將限制持有期間七年以上,學者則建議加上金額或面積的限制。
我國土增稅稅率原本是40、50及60%,但為刺激房地產景氣,2002至2004年土增稅減半徵收,2005年土增稅更永久調降至20、30及40%;至於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稅率則維持10%不變,而且一生只限一次;不過,行政院今年5月宣布,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稅率不限一生一次,具體政策內容則交由財政部評估。
為此,財政部(30日)特別邀集產官學界召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改革公聽會」,但財政部長何志欽似乎早有定見,他表示,將維持現行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的規定,若一生一次不夠用,則可以選擇第二條路,但第二次以上適用土增稅優惠稅率時,就要做一些限制。
何志欽指出,「時間是最客觀的,對窮人跟富人都一樣」,因此,他主張以持有期間進行限制;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則進一步說明,將以自用住宅持有、設籍及未供營業使用期間進行「三重」限制,而考慮國人平均換屋期間約11年,目前財政部考量設定持有及設籍達七年、九年或十年以上。
多位與會學者則表示,若要放寬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應有「排富條款」,除了持有期間之外,還可從「金額」、「面積」或「次數」等方面進行限制,其中,地政學者主張限制「面積」,財政學者則多主張限制「金額」。
不過,何志欽仍堅持,他是經濟學者,所以主張以持有期間進行限制,最後「時間是贏家」,至於是否加上金額、面積等限制,他說:「可以考慮。」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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