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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地銀行 房仲指與民爭利 |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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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委會將於7月中旬推動「農地銀行」政策,未來各地農會將可仲介農林地、農舍等買賣與租賃業務。對此房仲業者昨日表示,該政策將嚴重衝擊以農地交易為大宗的中南部房仲市場,形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以及與民爭利的疑慮。
北區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表示,政府此舉形同多成立一家以農地買賣為標的的「仲介公司」。他指出,農委會將佣金上限規定為成交價的5%,租賃則為一個月的租金,比現行的內政部版本還低。此舉將對中南部房仲業者造成強烈衝擊,有些中南部房仲業的農地、農舍買賣,占了公司營業額五成以上,未來這個市場將被農會瓜分,將對房仲業者造成影響。
彭培業認為,農會在從事此項業務時,仍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證照,並應繳交保證金,以維護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並顧及廣大不動產經紀從業人員的權益。
主管不動產交易相關法規的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目前地政司沒有立場,也不便表示意見,等到實施後再說。但官員私下表示,早在2003年就已邀集各界討論這個政策,當時房仲業者都沒有意見,現在才喊不公平,令人不解。
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助理教授謝博明建議官方不能忽視土地買賣所應有的專業訓練與保障制度,否則開了便利之門,卻有可能引發未來更大的交易漏洞,農民權益誰來保障。
農委會昨天表示,該會只是建立平台,提供農地買賣、租賃資訊,且根據農業發展條例22條之1規定,農會可經營相關業務,並不違法。農委會建構農地銀行的目的,是要讓想務農的民眾能有自己的土地,且透過農地銀行買賣,僅能做為農業經營使用,不得興建農舍與工廠。 農委會說,農地銀行網站將在7月底開站,該會將在營運一個月後,瞭解實際執行情況,預估9月份時會跟房仲業者溝通說明。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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