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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宅土增稅優惠 擬取消次數限制 |
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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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正在考慮放寬出售自用住宅一生一次的土增稅低稅率優惠,朝向以「正常家庭」持有一棟房屋為標準,夫、妻與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員名下,若僅持有一棟房屋,一生中在任何換屋時點,均可享有10%低稅率優惠,不再受次數限制。
這項政策研議方向,符合行政院對換屋者適用的一人「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變革為一家「一生一屋」的要求。但多屋族未來恐將喪失一生只有一次機會的自用住宅10%低稅率待遇。
財政部預定9月前提出土地稅法修正案,近期內將召開公聽會,針對府院指示「照顧換屋族」的政策,研擬放寬買賣自用住宅稅負的租稅優惠措施。除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將鬆綁外,兩年內重購自宅的退稅限制,也會檢討放寬。
依據財政部目前規劃,土地稅法准許一人一生可以享有一次買賣自用住宅僅按10%課徵土增稅的優惠,將以配合政府照顧中低收入戶的政策為主軸,鎖定正常家庭若僅持有一棟房屋,未來不論因為何種因素需要出售,都可以無限次數申請,享有10%的土增稅低稅率。
財政部規劃,所謂「正常家庭」是要以夫、妻與未成年子女所組成者為準。也就是當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房產者,因換屋或償債等經濟方面特殊因素,需出售房產時,就可不斷重複按10%低稅率繳交土增稅,不受一生一次的限制。
行政院曾在5月底行文財政部,研議放寬自用住宅限兩年內完成重購才能退稅的限制,土地增值稅低稅率優惠限一人一生一次也應鬆綁。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指示財政部,應研議民眾享有土增稅10%的優惠稅率,從每人「一生一次」改為「一生一屋」。
財政部統計,全國自用住宅買賣案件每年均超過4萬件,但申請適用重購退稅者只有2,000件,占全部件數的5%。財政部認為,無法享有重購退稅優惠者,若也已用掉一生一次的土增稅低稅率優惠,再次出售自用住宅時,就會揹負沈重稅負,因此研議修法放寬。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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