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業者的強力關切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雖排在立法院院會第三案,並在院會之前,經過行政、立法、司法三院代表協商,草案仍被執政黨黨團擋下,未能闖關成功。
當初為了急著給40萬卡債族一個重生的機會,立委天天砲轟司法院、行政院。司法院沒天沒夜的,以數月時間趕出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國內的卡債問題熱度卻冷了下來,銀行業者阻止立法的力道則持續升溫,使這個法案通過的機會降低。
就此法的設計來看,是在現行破產法制度下,另為個人消費信用提供一個簡易破產程序,觀諸世界先進各國,如美、德、日、法等,皆早已訂有個人破產法,我國確實缺少了個人破產機制,難以符合社會需求,增訂相關規定有其必要。
不過,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訂定的「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卻引起國內金融業的強力反對。根據銀行業者的統計,有卡債、且有房貸的人數,約十萬人,涉及的房貸金額約5,000億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一旦通過後,銀行業者可能蒙受卡債及房貸雙重清償不能的損失,房貸風險勢將增加,對於國內金融業者而言,恐將造成另一波經營緊縮。
除了銀行業者的遊說力量龐大外,行政院、金管會,包括立法院立委本身,對於此一法案的異議聲浪也不小。據了解,除台聯黨籍立委立場較一致地支持「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國民黨、民進黨內對此持反對立場者均不少,更增添該法案通過的阻力。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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