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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籍房屋稅籍 全面清查
2007-03-14

全國各地稅捐處,即日起將全面清查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房屋稅稅籍、牌照稅稅籍等,清查範圍包括地價稅特別稅率用地、地價稅減免稅地及課徵田賦土地。

  稅捐處提醒民眾,如土地已變更使用情形,應儘速向稅捐處申報,否則被查出除補徵地價稅差額外,還將受罰。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將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及農業用地等為主要查核對象,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範圍。

  稅捐處官員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的重點,除了核對設立戶籍及有無供營業使用外,將運用台北市國稅局的租賃所得資料查核出租情形。至於工業用地,則會對工廠逐筆查核有無停工或歇業;及是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且變更使用情形。

  尤其是停車場用地,如變更使用或兼營汽車美容,已不符合適用特別稅率用地規定,將列為清查重點。

  台中市稅捐處則說,原課徵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土地或是原屬課徵田賦的土地,如果土地已變更使用情形,應在變更30天內主動向主管稅捐機關申報;否則經清查發現,納稅人會被補徵應納地價稅差額並受處罰。

  稅捐處將一己之私徹底清查減免稅地,包括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國有土地出租有收益者為主。但私人的土地無償提供作為巷道或廣場等公共用途,只要不是建造房屋應該保留的空地,可免繳地價稅。

  另外,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者,以及國有土地無出租收益等,都是免稅的範圍。

  台北市稅捐處還將同步展開房屋稅及牌照稅的稅籍清查,官員說,房屋稅今年清查的重點為房屋使用情形、減免稅房屋、及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等。

  另為配合97年將召開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稅捐處也特別將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列為今年加強清查的重點。

  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再按適用的稅率課徵,而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就是評定房屋現值的要素之一,因此稅捐處將先檢視轄區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是否適當,作為重行評定的參考。

  而牌照稅清查作業,則分為免稅車輛清查及車輛總檢查兩大項,將採舉發及路邊攔檢方式。

如果納稅人的車輛已經被註銷牌照,依規定不可以使用,也不可行駛、停放在公共道路上,否則將依法補稅及裁處兩倍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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