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夜間時段民眾生活安寧,台北市環保局自3月份起,管制民眾於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住宅、公寓大廈進行裝修使用動力機械,及室外集會、遊行使用擴音設施等致妨礙安寧之行為,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台北市屬都會住宅密集型城市,各類娛樂活動使用卡拉OK、房事買賣之裝修施工,甚至藝文活動及集會遊行等皆較為活絡,而噪音陳情件數占總公害陳情件數比例最高,以95年為例,陳情件數已達12,488件,告發處罰件數僅472件,平均告發率約3.8%,而噪音源又常緊鄰住戶,直接影響生活環境安寧,卻無法要求噪音行為人改善,致使民眾一再陳情,引發民怨,環保局為有效改善該類噪音問題,考量依噪音管制法授權,採公告禁止夜間時段致妨礙安寧行為之管制方式。
環保局3月1日公告「修正台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環保局說,北市於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一般民眾、機關、團體及居家生活使用伴唱機等非營業卡拉OK、或住宅、公寓大廈進行裝修工程使用動力機械(如鑽孔機、切割機等)、或室外集會、遊行使用擴音設施之行為,將受該公告限制,一旦有妨礙安寧情形,該局衛生稽查大隊接獲陳情報案後,將依現場行為舉證告發處罰,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應立即改善,如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以期能有效改善夜間噪音擾民情形。
環保局表示,元旦、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除夕等民俗節慶,其室外集會遊行使用擴音設施則不受該公告限制。
由於夜間時段為大部分人休息或睡眠時間,其他各類活動相對減少,噪音干擾情形較為敏感,環保局再次呼籲,夜間時段避免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等管制項目,如需使用,應做好噪音防制措施及敦親睦鄰工作,以免噪音擾鄰及受罰。
新聞資料來源: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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