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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爸爸送豪宅 省稅有撇步 |
2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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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子女買豪宅,搞懂節稅技巧,贈與稅的高低可從數千萬元到完全免稅,但您知道如何合法節稅嗎 為增強投資人的專業理財概念,新光銀行、新光人壽近來頻頻為理財貴賓提供各式投資理財服務,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勤業眾信財稅副總經理胡榮一,為有錢父母提供「豪宅購屋節稅」秘笈。
王先生想替快結婚的兒子買棟5000萬元的豪宅,如果直接送5000萬元現金讓兒子去買豪宅,扣掉父親每年給子女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王先生送兒子一棟5000萬元豪宅,光贈與稅就要2008萬元。
(5000萬-111萬)x42%-44.7萬=2008萬元
不過,如果您懂得節稅,善用視同贈與,以自有資金無償為他人購買房子,再予以贈予,此時課稅可以不以房子的市價,而是以當期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的評定標準課稅。
也就是說,王先生先以5000萬元買下房子、再以公告現值(假設1000萬元)登記後再轉贈予子女、或直接以公告現值轉贈予子女,如此推算的贈與稅只要125萬元,較先前以現金支付的贈與稅足足省了1883萬元。
(1000萬-111萬)x21%-61.58萬=125萬元
但如果您還想更節稅,可利用父母兩人合購、房屋持分各半、各自贈與,及父母每年各給子女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如此換算下來的贈與稅,甚至還可以低至60萬元。
{(1000萬/2)-111萬}x12%-16.37萬=30萬元
父、母兩人30x2=60萬元
如不怕麻煩,父母還可利用每年各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分五年分批過戶贈與給子女,如此連贈與稅都免了。但需考慮五年分批過戶、每次過戶都需支付過戶費、手續費。
甚至若結婚的男、女雙方家長都樂於購屋節稅,除了可利用雙方父母每年各給子女111萬元贈與免稅額,父母親更可另外給予將結婚的子女各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額,且利用結婚前、後半年的贈與免稅時效,如在12月20日至1月10日跨年的30天申報期限內,一次贈與,最高贈與金額可達1288萬元,相當於在全數免稅贈與的情況下,一次送給新婚夫妻千萬豪宅。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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