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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屋印鑑證明,1年內有效
2006-07-25

中古屋買賣流程有雙方簽約、用印、完稅、過戶,一直到貸款及驗屋等步驟,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每個流程環環相扣,尤其須注意填具書表時所使用的印鑑證明。印鑑的時效以1年之內為準,地址要同於戶籍地,以免印鑑證明失效。

方便用印
永慶房屋契約部師大簽約課經理陳俊宏說,一般房屋買賣多委託代書進行用印手續,坊間約3~4成的代書為節省用印手續,通常會請賣方提供2~3份印鑑證明,便利往後到地政單位申請完稅及過戶等程序,因此該證明文件通常會留在代書或仲介手邊。

留意戶籍地址相符
陳俊宏提醒,為了避免印鑑證明有不良用途,建議買賣雙方待填具各項書表後再自行蓋章。

提供稅捐、地政及戶政單位憑藉的印鑑證明,須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每份20元且可當天領取,申請者攜帶印章及身分證,若無法由本人辦理,例如出國等事由,因委託人須相關授權的證明,則攜帶申請人及自己的印章及身分證前往即可。

中信房屋北市區域中心駐區經理李冠毅說,用印過程中須留意印鑑的時效期間,以不超過1年為基準,且地址也要與現在的戶籍地址相符合,避免印鑑證明失效。

李冠毅表示,印鑑證明及用印內容大致包含4項書表,分別是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契稅申報書,及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時效不得超過1年
上述用印書表項目,除了提供地政單位作為房屋過戶程序及稅捐所使用,其中契稅申報書由買方填具,裡面的契約種類包含買賣、典權、交換及贈與等,稅率有2%、4%及6%,依契約種類不同。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則由賣方填具,內容包含申報現值、土地契約種類、及勾選自用或非自用,其中須留意申報人資料不得塗改。

若標的曾經買賣、處分過,買方不必多申請印鑑證明。陳俊宏說,因為之前發生的買賣關係,土地已有公告現值,且地政事務所會將房屋的核定契價予以電腦化,因此買方並不須額外申請印鑑證明。

陳俊宏表示,印鑑證明除當作書表類的蓋章憑藉,銀行亦將此證明當作是撥款給買方的確認內容。

專家意見
急需印鑑證明可遷戶口
通常中古屋買賣的用印過程,不論是仲介或是地政士都會要求賣方申請3份印鑑證明,為的就是便利用印手續的申請時間。但用印時不只須留意印鑑證明在時效上的期限,通常地政單位要求印鑑證明與公契證明2者不得超過1年,且申請時須留意戶籍地與印鑑證明文件的地點相符合。

若是遇到急需印鑑證明者,或是戶籍單位在遠方者,通常我們會建議不妨直接辦理遷移戶口,辦理時只要帶身分證、原戶口名簿的正本、及印章即可,若是建物權狀屬房東及房客關係,以租約有公證人,所有權人簽署同意書即可辦理。

讀者來函
讀者雅芬來函:購屋時連同斡旋金9萬元,及後來的頭期款一共付了25萬元,當時亦簽下要約書,但是目前無法如建商所口頭承諾,銀行無法提供全額貸款,因此想退掉預售屋,請問還可以要回25萬元嗎?

全額貸款不成 憑契約索定金
永慶房屋契約部師大簽約課經理陳俊宏指出,建商承諾百分百全額貸款,多是為加速消費者決定購屋速度,但銀行須針對貸款人金融往來紀錄、職業背景、家庭所得及支出比例等,來決定是否提供貸款額度及相關利率條件;購屋金額龐大,動輒數百萬元的購買金額,應更審慎決定購屋,把握契約審閱權。

口說無憑恐難退定
陳俊宏說,除非當時建商口頭承諾有附帶書面契約,消費者要求在契約書上約定並載明「本人得於○○銀行,申貸全額○○○萬元房屋貸款金額,否則依照本加註條件,建商(或代銷公司或○○仲介)應無條件退回全額定金」,並附雙方簽名表示同意此約。

若僅依照當時的口頭承諾,其實要回25萬元的定金有一定的困難度,建議讀者可向消基會申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蕭弘清提醒民眾,買屋議價時,應優先考慮要約書而非斡旋金,同時不可隨便簽下定金、契約或相關付款等文件,須把握5天的黃金契約審閱期,避免喪失消費者基本權利。

報你知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聯繫電話:(02)2700-1234
網址:http://www.consumers.org.tw/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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