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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屋跟樣品屋,怎麼差那麼多? |
200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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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景氣,購屋糾紛也逐年增加。根據內政部統計,從民國九十年起,每年房地產糾紛件數約三百件,去年卻暴增到近千件。
預售案最常見的糾紛,就是過度包裝,出現「名不副實」的陷阱,許多人等房子完工交屋後才發現,完工後的實品屋跟銷售時的樣品屋落差很大,還有房子蓋到一半,建設公司就「落跑」,付出去的工程款也跟著人間蒸發。
去年新婚的游智閔帶著太太,最近搬進剛完工的新大樓,沒想到從窗戶看出去竟是一大片墳墓,喬遷的喜悅立即冷卻下來。
房地產專家說,為了遮掩工地附近的電塔、墳墓、垃圾堆等不雅的嫌惡景觀,有些建商會在工地豎立大看板擋住,購屋人完工交屋後發現,只能像智閔一樣欲哭無淚。
購屋糾紛無所不在,如何避免被樣品屋的虛擬空間「色誘」矇蔽?如果不是找上信譽良好的建商,就只能靠自己睜大雙眼。
房地產業者說,樣品屋的空間使用玄機多,有的建商把陽台向外推,營造大空間,但這屬於二次施工範圍,等於變相要求買主做違建。
挑高三米六指的常不是實品屋的「淨高度」,代銷業者說,樓高應該要減去地板與屋頂灑水系統及裝潢的高度,看樣品屋的時候,厚度除了櫥櫃之外,還要再加上約十二公分左右的牆壁厚度,室內空間上下、左右都縮水過後,實品屋往往感覺比樣品屋小很多。
另外,樣品屋屬於「不食人間煙火」版,沒有真實生活中必備的電梯間、逃生梯、大樓門廳,尤其是梁柱的位置,這些在實品屋中真實存在的東西,樣品屋上根本找不到,如何從樣品屋找到真實感?了解公設比、問清楚梁柱位置,是透視樣品屋陷阱的另一項關鍵。
小雯已經買房子買成精,現在她看樣品屋,一定會要求銷售人員「拿平面圖來」,從平面圖的標示,可以對照樣品屋開窗的位置、角落的尺寸是不是確實,也可以了解成屋後採光與通風是否良好。
樣品屋裡一級棒的建材,也可能魚目混珠,代銷業者說,有的預售屋開價不到八百萬元,但樣品屋設備就花了一千六百萬元,砸下鉅資把房子弄得燈光美、氣氛佳,購屋者不過看到個透過裝潢營造出來的假象。
業者建議,訂定購屋契約,民眾首先需要求業者提供合理期間審閱契約內容,不滿意訂約,可以在五到七天內請求解約,不受違約處罰。
其次是建物的建照是否有效,以及房屋的施工期限。還有,簽約時,應寫明房屋的面積要以完工後地政機關的丈量為準,如誤差超過百分之一,應該如何退補價款。
法律專家則建議,消費者對於廣告最好採取懷疑態度,簽訂買賣契約時,有疑問的條件一定要詢問清楚,並且簽下白紙黑字,作為日後履行契約、提起訴訟的證據。
此外,從看屋、到簽訂契約乃至於在交屋前,最好將所有的交易資料、廣告文宣保留起來,或者是將樣品屋拍照存證以作為成屋後檢驗的依據。
至於如何防範建商落跑?當然,選擇有成屋履約保證的建案,對購屋人較有保證。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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