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熱絡,糾紛跟著多。購屋申訴打下電信、金融類,重登消基會「申訴排行榜」第一名,今年上半年共接獲1062件諮詢電話,但進入正式書面申訴僅143件,多數消費者認賠了事。
消基會整理購屋投訴內容,近五年申訴最多前三項為「簽約不成請求退還定金、未給審閱期」、「施工品質不良、房屋瑕疵或建材不符」、「仲介買賣糾紛」。
「不要隨便付定金!」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提醒消費者,就算要付定,一般未簽約的前金從五千到兩、三萬元不等,確定要買,簽約所付訂金也不要超過二、三十萬元。
另外,消費者「也不要隨便簽約」,他說,訂契約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繳費內容,包括契稅、土增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由何方繳納?房屋坪數、設備等詳細現況?付款方式及進程?都要清楚明白,訂約時要與「所有權人」簽訂,如有代理人,須注意是不是有授權書。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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