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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綁約復活,小心違約金 |
200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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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轉貸違約條款「復活」,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銀行等大型行庫,7月份開始對選擇優惠利率方案的房貸戶要求綁約兩、三年,否則要罰1到2%的違約金。不過,各家銀行房貸違約金收法不同,部分外商銀行甚至對提前還款超過限額的客戶,還要多罰一個月的房貸本息,房貸主管建議,民眾辦房貸一定問清楚違約條件及罰則。
三商銀房貸主管表示,目前各銀行的違約條款,多半只綁前三年或前兩年,客戶可以提前多還本金沒有關係,甚至提前還完所有借款都可以,就是不能在綁約期間塗銷抵押權,否則第一年會收最高2%的違約金,第二年也會收取1%左右的違約金,到了第三年轉貸的客戶,有些銀行則會收0.5-1%的違約金。
以民眾借款400萬元房貸來看,如果民眾嫌第三年的房貸利率突然激增,想要「借新還舊」辦理房貸轉貸的話,以本金計收1%違約金估算,民眾房貸搬家要多付一筆4萬元的違約金給銀行,等於墊高轉貸成本及相關費用。
除了違約金罰款的費率,違約金計收方式也分兩種算法,有的銀行是以初貸金額計收,也就是不管期間有多少金額是正常還款的,當初房貸戶借了多少房貸,最後算違約金就以最初的借款金額作為母數乘上違約金費率。
有的銀行則是以民眾最後清償金額計收,也有銀行採計房貸戶在最後三個月總計的清償金額計算。民眾如果要試算違約金大概會被罰多少錢,在申辦房貸時,記得要問清楚銀行是怎麼算違約金的。
至於提前還款要被罰錢的違約條款,民眾就更要小心問清楚了。以某家外商銀行的房貸方案為例,房貸戶前半年內都不得提前還款,自第七個月開始,每月多還房貸的金額,也不得超過房貸月付本息的六倍,若超過六倍的還款限額,就要多計收一個月的房貸本息作為違約金。
以民眾每月房貸攤還金額為1萬元為例,如果房貸戶有年終獎金、投資收入等財源想多還房貸,當月還款金額也不能超過6萬元,如果超過的話,就要多付1萬元的違約金。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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