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建會昨通過內政部營建署「96年度國民住宅計畫」草案,新增辦理戶數為2210戶,主要為解決較低收入家庭居住問題,最高可貸220萬,利率2.68%,最長可貸30年。
此外,中央銀行也有優惠房貸,最高可貸250萬,利率為2.98%;加上國宅貸款,每個家庭最多總共可貸470萬。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科長黃秀芳表示,其中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為1400戶,貸款給人民自建國民住宅810戶,適用條件為無自用住宅,且符合家庭收入五等分之最低等分者。
黃秀芳指出,標準則各地不同,台灣省部分是家庭收入為93萬以下,台北市為141萬以下,高雄市為98萬以下,省轄市及高雄縣轄市得比照高雄市標準,台北縣縣轄市得比照台北市標準辦理,金馬地區比照台灣省標準辦理。
96年暫停辦理政府直接興建國宅及獎勵投資興建國宅,以前年度辦理約22萬戶國宅計畫則繼續推動。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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