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7期重劃區創下1坪101萬元標售天價,寸土寸金的土地,也引發考驗人心爭端。一名有優先購地資格的地主,在被集資金主以人頭借名登記後,竟將過戶在他名下的土地轉賣落跑,由於交易地價上億,金主不堪土地、資金兩頭落空,向區公所申請調解,地主卻不見蹤影,調解等嘸人。
法界人士指出,民眾購地以「借名登記」方式,由人頭代購土地,兩造簽署的契約,在法庭上只能證明金主集資和信託過程,不是司法裁決的唯一證據,人頭地主如觸有背信刑責,刑期在5年以下,民事賠償金額另行研議。
針對「借名登記」,出資者的自保之道,律師楊山池建議,可先將過戶給人頭地主的土地設定抵押給集資的金主,牽制土地無法交易買賣,保障投資的權利。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