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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房屋稅,今年大豐收 |
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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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已自本月1日開徵,台中市因在去年7月1日調升新興商圈、重要道路等的地段率,使今年的房屋稅水漲船高。
台中市稅捐處說,房屋所處街道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供求概況,決定房屋地段等級調整率(簡稱地段率),是房屋稅及契稅核課依據,每三年檢討一次,是評定房屋現值的項目之一,具量能課徵意義。
台中市稅捐處指出,台中市經歷幾次市地重劃,都市發展快速、商圈西移,若干新興地區本早應調高地段率,91年檢討時因經濟大環境欠佳、房地產景氣低迷,多數不動產評議委員建議暫緩調高,而僅調降較沒落的中區商圈,其他地區十餘年迄未調整。
近兩、三年,中部科學園區快速發展及預定興建的新市政中心、國家音樂廳、戶外圓型劇場等相繼動工,帶動各地段繁榮程度大幅改變,重劃區部分地段繁榮程度超過老舊市區,而在去年重新評定並公告自7月1日生效。
台中市稅捐處說,納稅人這次收到的房屋稅單,課稅期間自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是調整地段率後重新核算的稅額。去年地段率調整重點包括:
調高主要商圈地段率,如廣三商圈、一中商圈、逢甲商圈、新光商圈(新市政中心預定地周邊)等商圈鄰近街道,調高10%至30%;重要道路如台中港路、文心路、東興路、青海路、忠明南路及重劃區等較繁榮路段,也調高地段率10%至30%。
此外,調降舊商圈地段率。舊商圈地段率雖在91年調降過,但相較偏高,因此再將第一廣場(火車站)、金沙百貨商圈、繼光商店街鄰近街道地段率,降為約20%。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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