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農曆年前結婚、買屋的房貸族不少,不過大型行庫房貸主管提醒,如果是採用全額型房貸或稱「百分百房貸」的民眾,一定要請銀行先設算寬限期後的每月攤還金額是多少,再衡量自己的購屋能力,不然三、五年後繳款金額三級跳,將嚴重吃掉生活品質。
以阿中最近買屋,拿到銀行100%的貸款為例,阿中不花一毛自備款,就拿到570萬元房貸購屋,買房子的資金可說不必傷太多腦筋。銀行又建議阿中搭配三年的還本寬限期,剛開始每個月只須繳9,000多元,就可以有漂亮的新房子住,簡直比租中古屋還划算。
但阿中最近發現,買房子免自備款雖然很高興,但寬限期一過完,就會變成沉重的負擔,不知道開始還本以後,到底要繳多少錢。銀行的人跟他說只要繳2萬多元,但他在網路上請教網友才發現,第四年開始每月就要繳將近3萬5,000多元,他嚇了一大跳,不知該怎麼處理才好。
大型行庫主管指出,房貸戶若使用寬限期,最長可有前五年都不還本的寬限,但寬限期不還本金,相當於前幾年都只在付銀行利息。以20年房貸、搭配前五年寬限期為例,房貸戶等於把貸款集中到剩下的15年平均攤還,的確會出現「先甘後苦」現象。
為了避免房貸支出突然「三級跳」的情況發生,大型行庫房貸主管建議,房貸戶可要求銀行先列印出自己每期應攤還的明細單對帳,再考慮要不要貸100%房貸及使用寬限期,不要輕信銀行隨口的估算,避免銀行為了搶作生意,沒有跟每個客戶都講清楚將來的「後果」。
行庫主管指出,每個房貸契約套用本息攤還公式,一定都有每期應繳金額的帳列報表,房貸戶看到白紙黑字才算數,對自己20年的攤還負擔金額也一目了然。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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