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未來申貸行政院政策優惠房貸購屋時,與銀行簽訂的房貸合約內,也會列入「禁止重複申貸」條款。中央銀行(19)日提醒,民眾如果重複申貸優惠房貸,除了會被取消資格,相關金融機構還會追討期間政策補助利息,因此民眾申貸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過去是否曾申辦過政策貸款。
央行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作業簡則第十點。官員指出,鑑於民眾向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發生重複申貸而遭取消貸款資格的相關案件,屬於承辦金融機構與申貸民眾間的私法關係,為使該項私法關係明確,避免民眾誤解,央行因而會同內政部、金管會修正專案貸款作業簡則,要求承辦金融機構應將相關條件列入與借款人的貸款合約。
央行表示,未來金融機構應與借款人明確約定,借款人如有重複申貸專案貸款、搭配申貸青年購屋低利貸款或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貸款,應依約取消借款資格;且借款人因本專案貸款所借得的所有款項追溯自貸款日起,改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息。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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