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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陽台外推,北市民明年起即報即拆 |
20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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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建商外推 將不發給執照
除既有陽台違建(84年之前違建不處理)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
且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既有陽台違建幾乎到處可見,建管處採「即報即拆,不告不拆」的處理原則,多位議員及里長憂心基層可能會因這類檢舉搞得鄰里間糾紛不斷。
政策緊縮 議員恐忙協調
這項緊縮政策也引起多位市議員關切,因為內政部原來認定,在陽台加裝一道玻璃帷幕,或在陽台外側加設八角窗以遮雨,避免晾曬的衣服被雨水打溼等,都不算違建。
而多數民眾直接把陽台與室內之間的外牆打掉,擴大室內可用的面積,多年來北市也彈性認定,只要原有外牆未拆除者,不會要求拆除加裝窗戶,因此元旦後新法突然實施,有議員形容「青天霹靂,明年除忙選舉外,最大業務一定就是幫忙協調陽台違建。」
排序拆除 反易衍生弊端
也有議員私下表示,北市50萬戶、上萬棟建築,幾乎家家陽台外推,人力有限的建管處一面要主動查新建築,又要明快處理遭檢舉陽台,如何區分拆除先後順序?最後又變成比較哪家陽台主人有勢力,建商更會花錢疏通,反成易衍生弊端,成為貓空、行義路違建外,台北市最新的議員勢力競技場。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行文廢止容許陽台加裝的行政命令,台北市工務局長陳威仁表示,依據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陽台外推之後,不論陽台與室內間的牆壁是否拆除,都屬於違章建築,將即報即拆。
加裝鐵窗 仍視為違建
工務局表示,近年房價高漲,民眾直接把外牆拆掉,把室內空間「外推」原有陽台位置,已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和建築法,因此才修正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嚴格查堵會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的陽台類違建。
工務局表示,也曾考慮基於安全,全面開放陽台加有逃生口的鐵窗,但在一年前天母發生住在陽台加窗建築內的一對老夫妻,因火災無處逃生活活燒死後,消防局力主不應開放,因此加裝鐵窗也仍視為即報即拆的違建。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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