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風災受損,地價稅可減免 |
200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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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王颱風造成台灣地區的財物損失,受災民眾或企業可以提出損失證明申報減稅。財政部表示,今年可以立即減免的稅捐為地價稅,凡是受風災影響無法使用的土地,將在11月1日開徵的地價稅即可立即全免。
受災戶因豪雨颱風導致山崩、地陷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土地,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可全免地價稅;原本符合減免地價稅的土地,需在每年的9月22日提出申請,但因龍王颱風是在申請日後發生,稅捐機關應主動派員至災區輔導受災戶提出申請,並自自今年開始減免地價稅。個人所有不動產若因風災受損,也可申請減免房屋稅或地價稅。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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