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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保固服務,2房仲全都漏 |
200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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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買到漏水屋,只能怪自己倒楣?消基會調查指出,「力霸房屋」與「21世紀不動產」兩家房仲業完全沒有房屋漏水保固服務,中信、永慶、信義及太平洋等四家雖有漏水保固,但1萬元以下的工程費用要由買方負擔,不合理。
糾紛…以房屋漏水最多
消基會表示,該會接獲的購屋糾紛以房屋漏水最多,通常分兩類,一是建物結構性的漏水,像屋頂或牆壁縫的漏、滲水;二是給水、排水管線的漏水。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說,不論新屋或中古屋、買房或租房,若是透過房仲業者交易,房仲業者有義務提供「產權說明書」,產權說明書內容包括房屋是否漏水、瑕疵等。漏水原因如果是因賣方或房仲業者疏忽,就該由失責一方全數賠償給買方。
把關…房仲擁有調查權
李鳳翱說,通常原屋主為求順利買賣,很少會說房屋漏水,但房仲業者擁有調查權,應派專業人士調查屋況,詳加記錄提供買方參考,否則買方日後發現屋子漏水,房仲業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怎樣才不會買到漏水屋?台北大學不動產及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曾漢珍提醒,最好找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公會的專業人士陪同看屋,並選在下大雨或颱風過後,觀看房子的屋頂、地面、牆壁等處,是否有積水、漏水與滲水,要特別注意牆壁接縫處,與曾改建、增建部分的樑柱接縫等處。
賠償…半年內可提要求
若懷疑室內給水管線有問題,可從壁面觀察是否長斑、發霉,或是否有油漆嚴重脫落,也可先關閉自來水總開關,過一到二天後,再沿著管線的壁面查看是否仍有滲水情形,便可確知;檢查排水管是否通暢,可在排水孔大量灌水,查看有無積水現象。消基會指出,若是公共管線導致漏水,且因老舊或非人為因素造成,應由上下樓層的所有權人均攤修繕費;若購屋未滿半年,可要求原屋主賠償。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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