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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稅率,工業住宅也適用 |
20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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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北台灣近日火紅的工業住宅,近日出現大利多!95年地價稅自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將在本月22日截止,近日房仲業者發現,工業用地上的建築物,如果是作住宅使用,也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交,也就是工業住宅也可用千分之2的稅率繳交,稅率可節省五倍之多。
座落於工業用地上的住宅,早期都是以廠房名義申請使用執照,而實際上作為住宅使用,由於工業用地不能作為住宅使用的規定,地價稅無法申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必須以一般稅率千分之10繳交。
桃園縣有一位余小姐在民國83年時購買一戶工業住宅,申辦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時,才得知自己所有住宅的座落土地為工業用地,不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適用範圍,無法享有優惠。她之前雖看過有關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報導,但一直認為自已的房子並不能適用。最近才得知稅捐機關已變更認定原則,工業住宅已能申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才備齊文件趕送件申辦。
北區房屋總經理彭培業說,事實上,早在民國85年財政部就已經發出解釋令,「如果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相關規定,即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情形者,均可以申辦,只要檢附相關資料,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以變更為以自用稅率繳交。」
不過,工業住宅地價稅,雖改以實際使用認定為原則,若所有權人未主動辦理變更申請時,稅捐稽徵機關並不會主動將地價稅率調整為較低稅率,土地所有權人如未提出申請,每年所支出的地價稅款增加四倍,長年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支出。彭培業表示,若以優惠稅率與工業用地之稅率的差額計算,可為消費者節省五倍的稅額。他初估,目前至少有數萬戶工業住宅住戶可因而受惠。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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