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地稅局表示,分割繼承不動產,無論分割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土地稅法》規定,免徵土增稅,建物則非屬契稅課稅範圍。繼承人若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之後再辦理分割繼承也適用。
地稅局表示,有民眾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兩處房地,因未能談妥如何分配,先登記為兄弟共同擁有,最近和弟弟終於協商好各自取得一處房地,疑惑此時是否要報繳土增稅與契稅。
地稅局解釋,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免徵土增稅,建物則非屬契稅條例課稅範圍。
不過有一種情形要注意,地稅局提醒,因為我國採總遺產稅制,繼承人應在繳納遺產稅後,再就稅後遺產協議分割,若有人先墊繳遺產稅,就應從遺產扣除墊繳稅款再分割,否則會產生贈與稅問題。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