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相關風險已經連續兩年被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全球風險報告列為影響最劇烈之前十大風險中的前三名,時至今日已經不會有人認為面對氣候變遷,人類可以毫無作為。
氣候變遷不可逆
全球升溫一旦失控所引發的氣候變遷將會有不可逆之衝擊,致使全球經濟面臨的高度實體風險(包含但不限於強降雨、旱災或海平面上升等)。因此,2015年巴黎協定設定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準以上低於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準以上1.5℃之內的目標。
為達成巴黎協定目標,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成為各國政府的重要使命。我國政府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成為台灣未來氣候治理主要法源。
不僅於此,各類與氣候或永續發展相關的法規也加快修正和調整的頻率,如金管會《綠色金融3.0》、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氣候相關法規或政策,各自有不同之策略,但主要目的在於確保經濟體面對氣候相關風險時足夠的韌性,並加速推動淨零轉型以減緩全球暖化。
當各國紛紛宣示淨零轉型,分別推出淨零排放的政策願景,意味著全球人為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將受到限制:每排放一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相當於消耗掉一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全球總溫室氣體排放預算,此即為碳預算(Carbon Budget)概念。過往工業革命以來倚賴化石燃料作為能源所驅動、生產-消費的線性經濟模式將不復既往。面對淨零轉型,全球經濟只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是逐步停止無減碳技術路徑之經濟活動。
資本將重新分配
在淨零轉型趨勢下首當其衝的是能源部門。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指出,若全球經濟欲在2050年達成淨零,則須將再生能源供給量從2022年的12%提升至2050年的71%;相對低碳、被視為轉型過程做為過渡性替代能源的天然氣,則須從2022年與2030年的23%與21%,降減至2050年的6%;來自煤炭的能源供給(包含考量碳捕獲、利用與封存)則須從2022年的27%,降減至2050年的3% (IEA, 2023a)。
對工業部門而言,淨零轉型不只是增加再生能源的使用,而可能是工業製程的改變。以鋼鐵業為例,在IEA的淨零路徑圖中,必須要在鋼鐵製程中,透過碳捕獲與碳儲存、氫能為基礎的電弧爐及以氫氣還原鐵礦等技術,取代現有以高爐煉鋼為主的高碳排製程(IEA, 2023b)。
為了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無論是再生能源裝置的開發與建置、工業製程的調整、能源效率的提升、運輸電氣化或推廣淨零建築所引發的都市更新等,皆代表全球經濟的資本面臨重新分配;而這勢必將大幅衝擊工業革命以來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全球經濟。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