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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2至15層樓集合住宅 須公安申報 |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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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十月中旬,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災致四十六死慘劇,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引以為鑑,今年起實施建管新制,要求十二層樓(含)以上到十五層樓的集合式住宅,每三年必須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檢查,三月底前未申報者,將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開罰六到三十萬元。
要求建築物每3年申報一次
建管處統計,全市達十二層樓的集合式住宅一三三六處,十二至十五樓的有一一三二處,十六樓以上二○四處,上個月底已函文通知各社區管理委員會,限期三月底前完成申報;十二層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多聚集在中壢、桃園兩大都會區,隨著外來人口移入,蘆竹、八德、龜山等行政區也漸漸增加,近兩年至少多了三百棟。
16樓以上社區 2年申報一次
建管處副處長陳育時說,建築法雖有針對高樓大廈的公安申報規範,以往內政部都交由各地方政府公告後執行,且多聚焦在娛樂場所、商辦大樓等,對於集合式住宅的稽查力道相對寬鬆,只有十六樓以上社區必須每兩年申報一次,城中城事件發生後,讓中央、地方政府重新審視集合住宅公安申報必要性。
明年擴大8至15層樓建築物
陳育時呼籲,今年應申報的大樓,管委會儘速請專業人員檢查,如有損害可維修,才能如期在第一季完成申報;明年元旦起擴大範圍,八至十五層樓的建物都得申報;至於六到七層大樓規定四年辦理一次公安申報,但尚未定案及宣導,時機成熟後會要求各大樓申報。
陳育時表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是針對公共設施項目,依使用情況訂有二、五、十年補助周期,依住宅數區分為小、中、大型住宅,各有不同補助金額,公安申報費用由市府全額補助,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名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https://www.cpami.gov.tw/)。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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