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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建商囤房稅 4版本初步審議 |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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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法規會昨天審議「建商」囤房稅,共有北市財政局修正的「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和另3位議員所提的修法版本,建商待銷售期分別為0年至3年不等,銷售期優惠稅率從1.5%至3.6%。因議員意見分歧,尚未進入條文討論,其中議員邱威傑提案,將年限改為1年半內課徵2.4%房屋稅,超過年限恢復3.6%課稅,有多位議員傾向朝此折衷方向修正。
由於房屋從取得建造開始即可銷售,也有議員認為,縮短建商待銷售期,新成屋加稅,反而會變相鼓勵預售屋;也有議員認為囤房稅是針對炒房而來,大戶買很多房才是囤房,炒房和房屋供給者的角色、目的不一樣,若建商有三成賣不掉,是囤房行為嗎?
北市財政局的版本為房屋起造建商一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按現值1.5%課徵,一年後恢復3.6%課徵,相較現行版本3年後才恢復3.6%,期限縮短。
財政局長陳家蓁指出,市府版本將原本的三年調回一年,主因是2017年議會大會要求不定期檢視,2018年檢視時,有建商取得使照一年內有六成房屋銷售出去,2019年七成、2020年八成三,決定改回一年。
市府的修正案前年送市議會後,歷經四次討論,去年11月決議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這個會期開始,進行審議。除了邱威傑版本,還有無黨籍議員陳建銘提出最嚴格版本,刪除起造建商的優惠期,直接課徵3.6%稅率。議員徐巧芯提案銷售期半年課徵2%房屋稅,之後回到3.6%。
陳建銘指出,全台只有台北市給建商優惠期,但2018年至2019年,台北市的空屋率不降反升,由6.4萬多戶增加到6.6萬多戶,建商不應該有待銷售的優惠稅率。
邱威傑表示,應該給足夠的壓力,讓建商降一些價來賣,否則建商的房子隨便放,等二年後再賣。他的版本不是嚴苛的高標準,而是回歸常態。
不過由於議員意見分歧,法規會昨天初步審議,認為市府的說帖內容應更充實,要求補資料,5月5日再審。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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