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車貸房貸卡債 可延到年底 |
2020-05-14
|
|
|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鑑於民眾申辦貸款可能面臨還款困難,行政院昨由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宣布,個人貸款包括車貸、房貸、消費性貸款與信用卡款項的緩繳或展延措施,期限將從七月底延長至十二月底,且適用於所有銀行。
金管會:適用所有銀行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在二月十八日曾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三到六個月等措施,展延期限將於七月底屆期。
顧立雄說,因疫情對個人經濟影響仍須續予協助,金管會前天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期間到十二月底。由於這是金管會邀請銀行公會與銀行達成的結論,基本上是適用所有的銀行。
行政院昨召開「紓困振興方案─融資協助方案突破五千億元」記者會,顧立雄與政務委員龔明鑫、財政部長蘇建榮、勞動部次長林明裕出席。
各類貸款紓困 逾5千億
由於行政院今天將提出內閣總辭,龔明鑫向外界說明政府各項紓困措施推動的進度。他表示,截至五月十二日,各類貸款紓困已突破五千億元,總計核准了五四八三億元,紓困約二十六萬戶;紓困現金發放部分,計發放四八八.六七億元,紓困二五二萬人;產業薪資補助方面,計補助三九三億元,紓困一三七萬人。
有關個人信貸與卡債等展延,金管會表示,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三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三到六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至於信用卡持卡人的額度,金管會指出,銀行應兼顧客戶需求及風險控管,於客戶申請個人債務協處措施時,不宜通案限制持卡人使用其信用卡權利,應充分考量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必要情形,如利用信用卡定期扣繳水、電費等生活相關必需的支出,須予以維持續用。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
|
|
|
|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