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共設施完竣但繼續作農業使用的都市土地,雲林縣政府建議免徵土增稅。
不過內政部昨(14)日表示,為了避免囤地,可供建築使用的土地應要課徵地價稅,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目前非都市土地農地可免徵地價稅,但雲林縣政府接獲不少農民陳情,表示其農地屬都市土地,依目前規定公共設施完竣後,就必須課徵地價稅,希望中央修法,比照非都市土地農地。
不過內政部表示,都市土地除農業區及保護區或受限制或不能使用者外,一旦經公共設施完竣,應可建築使用,並課徵地價稅,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並避免囤地養地情事。
內政部表示,平均地權條例所稱的公共設施完竣,是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建設完竣,就可供建築使用,也就必須課徵地價稅。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