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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三20餘拆遷戶 陳情先建後拆 |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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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進入協議價購的階段,20餘拆遷戶昨天到市府陳情先建後拆,市府評估恐影響工程時程,將先發給每戶72萬元房屋租金補助,並且調高房屋重建補償,希望拆遷戶在10月7日前繳交同意書。
市府表示,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符合安置資格者,抽籤選配安置土地前須確認取得協議價購同意書及訂約,同意書繳交期限至7日止,28日辦理抽籤。
市議員林彥甫昨陪同20餘拆遷戶到市府陳情,高舉標語牌訴求先建後拆,爭取2年以上時間新建房舍後再拆遷,以免要搬2次家,且有租屋困擾,有的拆遷戶認為同意書繳交期限太短,揚言如果不先建後拆,將抗爭到底。
工務處土木工程科長葉時青代表接受陳情並解釋,曾對先建後拆檢討分析,如由市府統一興建,建築設計恐無法滿足每個拆遷戶需求,若由拆遷戶自行興建,時程無法統一,勢必增加公道三推動的不確定性,為此市府修正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獲市議會通過,提高全拆戶補助費用,發給每一門牌72萬元的房屋租金補助費。
另外,房屋重建單價比照台北市標準提高平均幅度超過3成,非合法建物補償比率也從50%提高至70%,保障拆遷戶權益。
葉時青表示,公道三拆遷戶有70餘戶約157名地主,已經收到68名地主的同意書,估計到7日止大約可收到137份同意書,將會持續地溝通,如果無法協議價購,後續會辦理用地徵收。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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