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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社宅租金制度缺失 審計處促改善 |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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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預計今年底將達到七千戶,不過,現行租金制度設計欠周延,致有優先戶資格的民眾經公開抽籤入住,卻須付一般戶的租金;此外,申請人財產狀況未明定管控查驗機制,導致不符規定者也審核通過,有失公允,遭新北市審計處點名檢討改善。城鄉發展局表示,將研議訂定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與財產查核機制。
優先戶卻付一般戶租金 背離顧弱原意
新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市府於二○一六年至二○一八年辦理四七○八戶社會住宅出租,但未考量優先戶(經濟或社會弱勢)承租人的經濟能力,制定分級收費標準,造成以優先戶身分參與公開抽籤入住者,卻以一般戶的租金標準收費,背離社宅照顧弱勢的原意。
申請人不符規定 卻通過審核
另有部分申請人的實質所得超出年度所得標準,申請人卻利用同戶籍內未住在一起的直系親屬,也列入家庭平均所得計算漏洞,取得入住資格,不符公平性。
市府:優先戶有簽同意書 才允入住
城鄉局住宅發展科長袁淑真表示,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有三成保留給優先戶,租金為市價六四折,其餘七成是一般戶,租金約市價八折。優先戶是依評點機制決定順序,同分者再抽籤排序,超出申請名額就等待候補,或者與一般戶一起抽籤,市府會請住戶簽署同意書,如果抽中入住,須繳交一般戶租金,將研議是否針對經濟弱勢家戶提供差額補貼,或訂定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宅資源有效運用。
將研議補貼差額或分級收費
此外,新北市審計處指出,市府未依法建立住戶在承租期間的財產管控查驗機制,以至於發生有承租人條件不符合規定,卻仍審核通過的案例,成為社宅出租的漏洞,且目前未設專責機構辦理社宅業務,有待改善。
袁淑真說,將積極與財稅機關溝通,開放財產系統即時連結,並研議承租人的財產查核或控管機制,尤其針對自有住宅部分,將嚴格查核;未來將整合都市更新與社會住宅營運業務,成立「新北市都市更新及住宅服務中心」。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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