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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訂條例 22處工業區立體化 |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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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界反映「缺地」嚴重,台中市根據中央訂出的工業區立體化辦法,擬出中市的自治條例,業界只要符合「多投資、多節能」,廠房就能蓋得更高、更大,已將22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納入獎勵範圍;自治條例今年9月送市議會審查,通過後再由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案,最快明年可修正公布實施。
經濟發展局長高祀翔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全力「拚經濟」,尤其台中是精密機械重鎮,解決產業界土地與廠房需求,才能順利招商引資。
行政院是今年4月提出「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放寬地方政府公告非政府編定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增加法定容積比率,包括投入再生能源發電、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等,只要多投資、多節能,就可以讓興建的廠房「長高」、「長胖」。
中市經發局此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將台中22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納入獎勵範圍,包含台中主要計畫的豐原、太平、太平(新光地區)、大里、擴大大里(草湖、塗城)、東勢、大甲、大甲(日南地區)、后里、神岡、潭子、大雅、新社、大安、烏日、大肚、霧峰、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石岡水壩特定區及台中港特定區。
經發局強調,盧秀燕要拚經濟,上任即要求盤點工業區土地,規劃產業園區如潭子聚興、神岡豐洲二期、大里夏田、擴大神岡都市計畫、新訂烏日溪南及新訂大里塗城都市計畫等區;在訂出自治條例後,新設及舊有產業園區都適用「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市府也將辦說明會,並公告適用對象及辦理程序。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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