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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列促參重大公建 享5租稅優惠
2019-06-12

為了鼓勵興辦社會住宅,財政部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新增社會住宅為重大公共建設,符合條件可享「促參法」5項租稅優惠,可望吸引民間投資。

盼吸引民間投資

財政部新增使用土地面積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5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社會住宅,列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財政部指出,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適用「促參法」5項租稅優惠,包括「5年免徵營所稅」、「投資支出的營所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減免」、「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抵減」。

官員表示,將社會住宅列入「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除配合政府政策外,也因應市場需求,搭配租稅優惠較有誘因吸引民間資金,主辦機關可在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下發展附屬事業,如電影院、商場等,規模視地方政府規範而定。

另外,交通建設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方面,修正「路外公共停車場」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總樓地板面積須達8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立體式停車場;2.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成本達3000萬元以上的機械式或塔台式停車場;至於「平面式公共停車場」則刪除。

衛生醫療設施部分,增列衛生醫療設施重大公共建設的藥物製造工廠範圍,以疫苗製造工廠為限,可望帶動醫療產業發展。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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