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18.188.240.52       [回首頁]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第25屆「國家建築金獎」甄選暨「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最後決選作業中 ;請點擊首頁【2024第25屆資訊】連結,參閱所有的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買農地未過戶轉售 要稅
2019-05-16

民眾購買農地,未辦理過戶就轉賣給第三人時,必須核實計算所獲利益,並列為其他所得,依法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常有民眾誤以為,在未辦理過戶情形下,就可以不用將相關所得報稅,但財政部曾經函釋,未辦理過戶就轉賣土地給他人並從中獲利,必須依法申報綜所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君2017年1月以500萬元向乙君購買農地,未辦理土地移轉登記,等到2017年5月就以600萬元出售給丙君,國稅局查獲甲君沒有將100萬元的獲益報稅,最後除了補徵稅額外,並依所漏稅額處兩倍以下罰鍰。

官員提醒,即使轉手給第三人時,買賣間無差額,也就是獲益為0,仍必須辦理申報,並提出相關佐證。

如果是已經辦理過戶,再轉賣給其他人時,就必須列入財產交易所得,而非其他所得,也提醒民眾留意。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