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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便民 贈與稅可跨區申辦 |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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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又有便民措施。財政部發布新訂定的《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申報贈與稅可以就近任一國稅局所屬的分局、稽徵所以及服務辦理,不用再受戶籍所在地的限制。
官員表示,過去即常有父母贈與給子女要辦理贈與稅申報,必須要回到戶籍所在地才能辦理,尤其是不少在台北市工作的民眾,還得特別請假回中南部才能辦理,相當不方便,以去年來說,跨區申報的贈與稅案件就有3萬多件。
財政部因此發布最新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依遺贈稅法第4條規定,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股票,以及未公開發行股票面額不超過500萬元,只要檢齊證明文件,即可跨局申報。
其中,如贈與土地及房屋,應檢附贈與契約書、土地增值稅稅單影本或免納土地增值稅證明書影本、房屋(契)稅單影本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新建房屋則應檢附使用執照及稽徵機關發給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影本。
另外,如贈與直系血親公共設施保留地者,作業要點規定,應一併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需註明編訂日期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土地登記謄本。
但如果是超過核課期間、同年度尚未核課或屬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案件,因案況特殊,尚需經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將不適用。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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