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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有外牆所有權 可要求拆外掛纜線
2019-04-16

馬路上常看見大樓外牆被掛滿各式電纜線、電線,不僅凌亂,也危機四伏,造成屋主困擾,律師林曜辰表示,屋主具有房屋外牆的所有權,不論是被公家機關或民營業者拉線掛電纜線、電線,都可打官司要求拆除或遷移,部份案例甚至可請求損害賠償;不過,他提醒民眾勿擅自破壞或剪斷電纜線、電線,否則可能會觸犯毀損罪。

民眾擅自剪電纜線 恐觸毀損罪

此外,律師林曜辰指出,屋主的外牆經要求「恢復原狀」後,若發現外牆有嚴重受損、甚至發生漏水等情形,將可提告毀損罪。

林曜辰說,屋主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權,不少民眾事後才知道房屋外牆被拉線掛滿電纜線、電線,不論是公家機關的台電、或民營的電信公司、第四台業者,屋主依民法第767條規定,有權要求對方立即拆除電纜線等設備,若對方不從,可向法院提起民事官司要求逕予拆除、遷移相關設備。

此外,如本案中法院判決亞太電信須賠償屋主租金損失等情形,若屋主能夠舉證,對方有相關侵權行為已造成其損害,或有不當得利情形,都可以打官司求償。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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