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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繳納 明截止 |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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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地方稅務局下「最後通牒」,明(30)日就是地價稅繳納截止日,如果逾期繳納,每兩天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納稅義務人得儘快把握最後期限,有任何疑問,一定要主動與稽徵機關連繫,以免挨罰。
今年地價稅已在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周五截止,賦稅署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賦稅署表示,12月1日及12月2日繳納者,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倘納稅義務人遲至12月3日繳納,將加徵1%滯納金,且僅能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郵局不代收,請特別注意。
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限內,可多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的APP等方式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者,也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
賦稅署說,地價稅為直轄市、縣市稅,稅課收入為地方政府主要財源之一,地方政府各項建設有賴地價稅稅收支應,為促進地方建設與繁榮,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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