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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來敲門 房東擅闖房客門觸刑法
2018-11-13

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房東擅闖房客門也是常見爭議。近期有網友提問,「租約快到期了,房東想趕緊賣房,最近都沒經過同意,直接開門帶看房子數次,非常困擾,不知道該怎麼半?」專家指出,當房屋出租後,房東雖屬房屋所有者,但使用權已歸為房客,因此在未經房客同意的狀況下,房東不得私自闖入,否則恐會觸犯《刑法》私闖民宅罪。

網友指出,房東最近因想賣屋,所以常帶人到租屋處看屋,有時會通知,有時卻不會特別說,次數頻繁其實還滿困擾。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一般若房東想帶買主或新房客看房,不管是禮貌或是法律層面,都必須經過房客同意,倘若未經同意闖入,房東嚴重恐觸犯《刑法》第306條,在未經他人同意下,無故私自闖入民宅罪,不過實務面來說,這種情況不會走到最後法律手段,建議房客當面告知溝通即可。

而房東此舉也引發大批網友熱議,網友實質建議,「如果租約還有一段時間,不如直接再裝個鎖、遷離時再換回就好」;另有網友建議,通常年紀稍長的房東才會這樣,應該沒有惡意,建議直接溝通最快。

陳炳辰補充,如果擅闖房門情況嚴重發生,建議房客可蒐證自保,譬如提供社區監視器,攝錄房東私闖屋內的照片,可作為未來的證據。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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