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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貨櫃屋 縣市規定不同 |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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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住在貨櫃屋或在貨櫃屋開店,就要遵循貨櫃屋相關法規。對貨櫃屋,各個縣市政府的法規限制不同,像嘉義縣就規定貨櫃屋建設時不能超過2層樓,還要求有消防設備與汙水處理設備,但新竹市就沒有,而是援用據內政部的規範,須申請臨時建築物搭建許可後,人才能進住。
今年初,台中的「UNO市集」用貨櫃組成最大貨櫃市集,成為新打卡熱點,但被檢舉未領得使用許可就收租經營,事後中市府都發局證實業者確實違規,消防執照也未取得,被開罰近14萬元,並遭到勒令停業。後來都發局解釋,UNO市集要合法營運,須取得「臨時建築物搭建許可」與「領得臨時使用許可」。
新竹市都發處使用管理科長蘇文彬表示,營建署的貨櫃相關規範提到,使用人有將車體代替房屋使用,又有居住事實,且有避風雨功能,並適於人類居住及固定於一定處所,「要住人或是要開店,都要申請臨時建築物搭建許可才行」。
另外,新竹市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注意事項中也提及,以貨櫃改裝的房屋,如固定在一定處所並有避風遮雨功能,且適於人居住,又確有將貨櫃替代使用與居住事實,就得接受編釘為鄰近門牌的附號。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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