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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租屋補貼開始受理 名額700戶每月最高補助4千元 |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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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107年度住宅補貼作業即日起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今年租金補貼名額擴大至700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千元,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5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3戶,有租屋及自購、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需求的民眾可向新竹市政府提出申請。
為滿足民眾居住需求,新竹市府今年擴大優先推動租金補助政策至700戶,以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及照顧社經弱勢,可全數納入照顧,減輕民眾居住負擔。都發處長吳堂安表示,申請人若是新婚夫婦或是準備迎接新生兒,均可提高申請資格評點、增加通過補助機率。
都發處提醒,租屋補貼基本條件為,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低於46萬元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8582元,可向市府申請每月提供最高4千元為期1年的租金補貼申請。家庭年所得應低於93萬元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3358元,無自有住宅或新購屋在2年內者,得申請最高210萬元的「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若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以上而待修繕之住宅,且符合上開資格者,可申請補貼額度上限80萬元的「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條件的新竹市民,要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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