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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海外所得認定 月底提案 |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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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計七月底提出海外所得認定的簡化方案,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財政部希望能簡化措施、降低台商疑慮,但海外資金涉及國際洗錢防制、反貪腐措施,有關跨國資金的來源、性質等,都必須特別小心,「不是單獨財政部的問題」,財政部會整體考慮,思考最周全的方式。
財政部原預計七月中將海外所得課稅的簡化方案提交立委,來取代訂定租稅特赦專法,因財長人事變動,將延至月底提出。為吸引資金回台,蘇建榮表示,對於海外台商所得匯回,將採訂定「利潤率」的方向、以簡化所得認定的方式來辦理。
蘇建榮表示,我國企業是全球所得來源課稅制,因此參考企業的同業利潤率來訂定,會比較合理。不過,詳細的方案還在研究中,特別是今年底台灣將要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第三輪相互評鑑,相關方案要特別謹慎、小心。
台商團體上周五拜會財政部談海外資金匯回的租稅特赦問題,財政部高層指出,未來將著重釐清資金與所得之別,區分、辨認匯回的資金中哪些才是所得,只要不是所得就根本沒有課稅的問題,以降低台商疑慮。他舉例,台商把投資海外建廠,之後將廠房賣掉匯回,這就是本金收回,不是所得,沒有課稅問題。
針對立委推動租稅特赦專法,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表示,台灣不缺資金,實務上海外資金回流進而增加國內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並帶動經濟成長的效果,並未發生;租稅特赦或租稅假期是對誠實納稅者的懲罰,喪失租稅公正性,後果不堪設想。
陳國樑說,立委立意良善,但應當揚棄陳腐過時的「減稅救經濟」思維;不能增加投資的減稅,只有背負為財團、富人減稅的惡名。
陳國樑指出,國內資金浮濫,擁有海外未匯回資金的企業或個人若有意投資,可輕易的以未匯回資金擔保,在資本市場以極低的利率,透過舉債融資的方式取得所需資金,利息費用還有「稅盾效果」,相較於將海外資金匯回的移動成本較低。從美國、日本及英國的經驗來看,都可看出此類法令並無法促進投資。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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