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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愛心房東 享租稅優惠 |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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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5月公布施行「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只要租屋給弱勢族群當「愛心房東」,地價及房屋稅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高雄市稅捐處已核准約2500件,希望其他5800件租賃物件的房東,都能來申請租稅優惠。
「愛心房東」即市府認定的「公益出租人」,其房客為沒有自有住宅、符合可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的中低所得家庭或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族群。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一般房屋出租,地價稅只能適用一般稅率至少千分之10、房屋稅則要以1.5%計算,但若成為公益出租人,就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地價稅以千分之2、房屋稅以1.2%計算;這項優惠可追溯自去年1月13日起適用。
以高雄市苓雅區15坪土地、課稅地價46.4萬元為例,若以千分之10課稅須繳4640元,若是千分之2只要928元,省了3712元;房屋稅若以房屋建坪30坪、課稅現值50萬元為例,1.5%稅率要繳7500元,1.2%則繳6000元,省1500元。
稅捐處表示,條例5月24日公布施行,將房屋出租給經濟社會弱勢的公益出租人,即享有租稅優惠;而條例公布前至去年1月13日符合規定的房東,須在7月23日前提出申請才能適用。
高市符合「公益出租人」的租屋約8300件,目前已提出申請並核准約2500件。市府去年起透過受理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主動認定房東為公益出租人,稅捐處陸續寄發輔導申請書及通知書給符合資格者,只要檢具申請書及租賃契約書等文件,即可申請適用租稅優惠。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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