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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出招 矛頭對準企業購房 |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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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2日晚再出辣招,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把矛頭對準此前備受爭議的企業購房。根據新規,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將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據香港文匯網,上海一知名豪宅新一期樓盤此前完成搖號,據稱認籌搖號的購房者中,公司客戶佔到了55%之多,雖然上海限購政策從未鬆懈,但公司客戶爆棚,被坊間解讀為限購政策的重大漏洞。中原地產資深分析師張大偉此前在接受內媒採訪時分析,以公司名義買房基本是炒房客,購房後再以股權轉讓等方式,繞開限售政策進行出售,短期內就可以獲利不少,且能避開一些稅費。
在此背景下,為了進一步深化落實「滬九條」、「滬六條」等文件精神,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正式出台《關於規範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旨在規範企業購房行為。
《規定》稱,自3日起,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上海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人民幣,下同)、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同時,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規定》並透露,此間住建、房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將對執行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按序選房制度加強監管,要求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全部准售房源、積累客戶規則和名單、搖號排序結果公證和公示規定。
同時,住建、房管部門還將會同規土部門(不動產登記機構)加強企業購買、出售商品住房交易登記審核,會同稅務、人社、公積金管理等部門,建立相關信息共享核查機制,對違反企業購買、出售商品住房相關規定的,不予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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