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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加入包租代管 可減稅
2018-06-27

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今(27)日正式上路,為占全國人口八分之一的租屋市場帶來重大變革,不僅更加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包租公們若配合包租代管措施,更能享租稅優惠。

根據內政部估算,全國租屋戶數及低度用電住宅共約180萬戶,是導入包租代管服務制度的潛在市場,即將上路的租賃專法,希望引導其中45萬戶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每位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最少可管理50戶以上,估計增進9,000個工作機會,約可挹注國內GDP達920億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租賃專法就是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對於房東而言,可以自行出租與管理,不必實價登錄,也可委託租賃公司或社會住宅的得標公司包租代管,雖然必須實價登錄並支付服務費,但能享有所得稅及房屋稅優惠,甚至獲得房屋修繕補助。

為協助房東處理繁多且雜的租賃事務,未來「包租業」由專業經營者向房東承租房屋,再轉租管理;「代管業」則由專業經營者代為管理租屋,並建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專業證照制度。

花敬群表示,讓包租公願意參加包租代管是順利推動制度的關鍵因素,因此提出許多租稅誘因,包括個人房東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的契約時間達一年以上者,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所得稅免稅,及月租金6,000元至2萬元部分必要損耗費用53%的扣除額。

此外,以往法律未必完善,導致租屋糾紛頻傳,未來在租賃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不應記載事項會管制。另針對租屋押金規定二個月,若遇房客延遲繳租或惡意不繳,超過二個月,房東就可解除契約。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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