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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業:做好租屋配套 比社宅實際 |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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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選舉,「居住正義」是候選人的必考題!根據房價薪資比例,台中人要工作9.3年才可擁有自有住宅;市府去年成立住宅發展工程處,把市長林佳龍的政見「4年5000戶,8年1萬戶社宅」當目標,除豐原社宅,有13處先後動工或設計中。房地業者則表示,社會住宅可滿足民眾比例相當低,建議市府做好租屋政策更切實際。
台中建社宅,目前規畫中有13處,順利建好要等到4年半後;仲介業者指出,社宅總建築經費花數十億元,且土地取得不易,4年半後能滿足最多1萬戶,以台中目前空屋數高居全國之冠,政府應考量是否值得花這麼多錢興建社會住宅。
都發局指出,市府除努力建社宅,另配合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提供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項住宅補助。其中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期限最長12個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210萬元,償還年限最高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80萬元,償還年限最高15年。
民國102年市府再推動「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加碼補貼0.5%貸款利率,設籍台中年滿20歲、未滿46歲,購屋在台中就可申請,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補貼1年。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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